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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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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述

在我国,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。

协议离婚指的是离婚当事人双方就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、债权债务等问题完全协商一致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,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。

诉讼离婚指的是离婚当事人无法就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或者另一方不想离婚,单方面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。

了解办理条件

1、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;

2、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;

3、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(术语解释);

4、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,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;

5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(领)馆颁发的结婚证;

6、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;

7、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;

8、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。

准备办理材料

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

2、居民户口簿

3、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

4、自愿离婚协议书

5、二张二寸近期免冠单人证件照

6、军人婚姻登记证明

7、军人身份证件(术语解释)

查询婚姻登记处

卡卡湾(中国)官方网站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

办理地址:卡卡湾(中国)官方网站 百秀街183号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2:00、下午14:00-17:00

预约电话:027-82414472

涉外婚姻请联系湖北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,联系电话:87582092

地址:洪山区雄楚大道399号(省民政厅大院备灾中心大楼5楼)

网上预约

1、网上预约受理省内结婚登记、离婚申请、补领结婚证和补领离婚证的申请。

2、结婚登记、离婚申请、补领婚姻证预约向内地居民和军人开放。

3、当事人应选择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预约。

4、网上预约须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,最长可以预约一个月(自然月)内的工作日。详见相关婚姻登记机关预约计划。

5、为节省当事人现场办理时间,预约时需按提示上传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。请根据以下情形,提前做好准备:

(一)婚姻状况为未婚的,提供本人身份证(正面 、 反面) , 户口簿卡卡湾 、 户口簿本人页 ( 集体户口提供有单位盖章的户口簿卡卡湾复印件和本人户口卡片 );

(二)婚姻状况为离婚的,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,还需提供“离婚证书”(网上能查到的,可不提供),或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 (人民法院判决书)。一审判决书需附生效证明;

(三)婚姻状况为丧偶的,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,还需提供配偶“死亡证明 ”;

(四)军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(正面、反面),军人证件及“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”;

(五)预约离婚申请的,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,还需提供“ 结婚证 ”和“ 离婚协议书 ”;

(六)预约补领婚姻证的,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,还需提供“婚姻档案 ”(网上能查到的,可不提供)或“ 婚姻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”;

6、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。不一致的,应先到公安部门更正;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,应先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。

7、预约提交成功后,收到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短信即表示预约成功,也可通过网上查询或致电登记机关查询预约结果。若预约失败,可再次预约。预约遇到问题的,请直接联系婚姻登记机关。

8、预约成功后,结婚登记或补领结婚证的,双方当事人应当携带有关证件(原件)、相关材料、双方近期2寸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;离婚申请的,双方当事人应当携带有关证件(原件)、相关材料、离婚协议书,在预约时间内,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。

9、预约计划由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。详情可电询相关婚姻登记机关。

常见问题

办理该项业务需要哪些材料?

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

2 居民户口簿

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

4 自愿离婚协议书

5 二张二寸近期免冠单人证件照

6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

7 军人身份证件

咨询互动

咨询电话:027-61004200

咨询网址:咨询网址入口

咨询公众号:湖北政务服务网

咨询地址:卡卡湾(中国)官方网站 百秀街183号民政局大楼3楼